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0月18日就《河南省禁止和限制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名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0月27日。
河南省发改委介绍,为做好《河南省禁止和限制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规定》立法工作,河南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生态环境厅依据国家和省塑料污染治理政策文件,编制形成了《河南省禁止和限制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名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如有意见建议,请在规定时间内以信函、电子邮件形式将意见及依据反馈至省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并请注明单位、个人及联系方式。
该征求意见稿显示,河南拟将11个品类的一次性塑料制品列入名录,分别为:
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
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
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
一次性塑料棉签
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
不可降解塑料袋
一次性塑料餐具
一次性塑料吸管
宾馆、酒店一次性用品
快递塑料包装
其中,对于不可降解塑料袋,规定:“禁止提供使用用于盛装及携提物品的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不包括基于卫生及食品安全目的,用于盛装散装生鲜食品、熟食、面食等商品的塑料预包装袋、连卷袋、保鲜袋等。”
对于宾馆、酒店一次性用品,规定:“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
对于快递塑料包装,郑州市、洛阳市、濮阳市、许昌市“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全省2025年底“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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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禁塑、限塑相关政策频出。为彻底解决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对环境带来的“白色污染”问题,2020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标志着我国“禁塑令”正式出台。
随后,河南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加快白色污染治理促进美丽河南建设行动方案》,明确郑州、洛阳、濮阳、许昌等4个城市开展试点示范,积极探索塑料制品禁限管控模式。次年9月,河南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再次下发《关于扩大部分塑料制品管理实施范围的通知》,对相关禁塑政策做了详细规定。
2022年4月27日,濮阳市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濮阳市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及贯彻执行举措,这是我省首部市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管理法规,于2022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立法期间,开展调研18次,召开各类论证会、座谈会、推进会25次,组建联合起草小组集中修改10次,对社会公开征求意见6次,收集各方面意见建议328条,不搞“一刀切”。
今年5月16日,国家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商务领域经营者使用、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管理办法》,该办法自2023年6月20日起施行。《管理办法》提出,国家推行绿色发展方式,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鼓励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科学稳妥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塑料污染治理。商品零售、电子商务、餐饮、住宿、展览等商务领域经营者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禁止、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规定。